企业自主申请:
除主管当局推荐产品18类以外
申请材料:
除主管当局推荐产品18类以外其他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注册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企业注册申请书;2、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3、企业承诺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