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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实施后,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的相关事宜

前几天曾咨询关于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令)目前海关总署正在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贵署回复:目前,海关总署正在修订更新“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将于近期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可根据自己产品类别按照办事指南相关要求申请注册,请届时关注。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请问目前是否已发布相关事项和办事指南?食品添加剂是否在需要注册的范围内?谢谢!另外,如境外生产企业既有生产18类的产品,又有生产18类以外的产品,属于国外官方推荐注册,还是企业自行注册?注册是以产品为单元(就是每个产品类别都需要注册),还是以企业为单元(即境外一家企业只需注册一次,且只有唯一的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释义对于海关总署第248号令第二条的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定义,考虑到这两类产品及其生产、加工、贮存要求不同于食品,本条明确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贮存企业不适用于本规定。

另外,一个境外企业只允许注册一个单一窗口登录账号。如果企业生产的拟输华产品类别既有“属于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的产品类别”,也有“自行向海关总署申请注册产品类别”的,建议企业通过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分配的用户账号登录单一窗口,不要在单一窗口自行注册用户。

您也可以通过总署官网--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政策法规,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释义。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