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ustry News

【2021.12.11】辽宁盘锦:举报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行为的 最高奖励5万元

央广网北京12月11日消息 近日,辽宁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对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下称《通告》)。

《通告》提到,为强化社会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盘锦市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广大市民、有关从业人员举报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的违法行为,举报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管行为的,经核实属实,将最高奖励5万元。

据介绍,举报范围为贮存、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未经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检测消毒合格,没有“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辽宁省首站定点冷库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溯源码)的。

举报方式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问题发生地、被举报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及场所等基本信息,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含图片、视频)应一并提供。

举报电话为:0427—2661039(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0427—3576010(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明确,经盘锦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对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由盘锦市食安办予以举报人5000元至50000元奖金奖励。同一问题有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受理举报的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