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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2月起执行进口冷链食品防疫措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从12月1日起,对经我省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执行一系列防控措施。

 

通告要求,从12月1日起,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商应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中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真实地填报进口冷链食品基本信息及流向信息。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科科长张捷兴表示,经我省口岸入境在广东省内贮存、生产、加工、经营的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四证一码”,包括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0℃及以上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两证一码”,包括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

 

对于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卫生、公安、海关及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受访市民表示,因境外输入型新冠病例目前还比较多,我省加强对冷链运输的管控,是对老百姓健康的保障。

 

市民菇女士说:“民以食为天,我们每天吃的东西一定要有安全标准。广东对进口的冷藏食品加强防控措施非常好,这都是为消费者的健康着想。”

 

疾控专家提醒,市民应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品,购买时要注意食品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和进口食品检疫等信息。

 

江门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和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所食品工程师梁夏玲提醒说:“购买海鲜、肉类等生鲜冷冻冷藏食品时,市民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不要直接用手触碰冷链食品。购回冷链食品,可以使用75%的酒精消毒外包装。”

 

此外,市民处理冷冻生肉制品时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防止水花飞溅造成污染;及时消毒处理过食品的工具;处理完食物后及时洗手。烹调冷冻冰鲜食品时应烧熟煮透,海鲜食品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储存冷链食品时,最好采用独立封闭包装,避免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