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进口食品化妆品企业,2022年1月1日(含当日)后进境的(以进境时间为准,水运口岸可放宽至启运港装船时间,以舱单数据为准),不满足提离条件的需在口岸现场整改。不满足提离条件有以下:
(1)存在重大检验检疫监管风险的,主要包括:企业提供的场所地址不清晰、不合理、明显不具备正常储存条件或明显虚假的;查验科室难以对提离货物实施抽查或监管的;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疫情疫病输入的。
(2)企业为失信企业,或在本关过往标签整改有不良记录的。
(3)企业无法按照海关要求提供监管区外整改场地的。
(4)进口商品未加贴中文标签的。
(5)同一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已加贴标签的同一进口商品,在本口岸6个月内发现3批次以上(含3批次)需实施标签整改的或因标签不合格移交后续处置的。
(6)进口商品提离后因客观原因无法保持货物原有包装的,如水生动物。
(7)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在运输途中引发或增加安全风险的。
(8)总署、总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不得提离整改的。
来源:进口供应链在线